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 劳务合同纠纷责任的分配

劳务合同纠纷责任的分配

2021-03-16
来源:国晖小编
647人已看过

在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常常会遇到农民工空手讨薪的情况,即缺乏欠条的情况。

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

农民工劳务合同适用我国合同法调整,那么有关合同纠纷案件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当然也就适用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

这一规定就为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此,在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只要原告(农民工)能够证明同被告(用工方)之间存在劳务合同关系,或者说只要被告承认同原告之间存在劳务合同关系,那么就应当由被告对其应履行的义务已经履行负举证责任,即应由用工方对其已履行工资给付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从实际上讲,这样做也是切实可行的。用工方不仅是利益的最大的受益者,而且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处于管理的、主导的地位,管理是他们的责任,为此他们理应加强管理。作为用工方,在劳务合同履行的各个环节理应有一本明帐,在工资发放及平时的经济往来上同劳动者算一个明白帐也是他们应尽的义务。

履行了工资给付义务

同时,这样做不仅不会增加用工方的管理成本,相反还会减少他们的管理成本,避免纠纷的发生。那么在管理上出现了疏漏,当然应由他们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他们已经履行了工资给付义务,但手续不建全,一旦发生纠纷承担了败诉的责任,由于在劳务合同中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由包工头承担此风险也是应该的,合情合理的。同时,正是由于农民工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常常处于弱势地位,从社会效果上讲,这样分配举证责任,也可以有效地扼制用工方不讲诚信、故意损害农民工利益的行为发生,避免农民工流血、流汗又流泪,有利于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上一篇: 劳务合同纠纷定金罚则中免责事由的认定​ 下一篇: 民事诉讼的诉讼费用计算
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马上问律师

律师回复动态

黄昌军律师

最近帮助126人
1小时前
车祸责任划分不服怎么办?可以再次申请责任认定吗?
问题分析:
可以的。

吴冰冰律师

最近帮助346人
1小时前
哪些情况下公司决议不成立?
问题分析:
未形成有效决议不成立。

吴冰冰律师

最近帮助346人
1小时前
没伤到骨头就不能工伤评残吗?
问题分析:
也可以评定伤残等级。

黄秋南律师

最近帮助35人
1小时前
婚后按揭买房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问题分析:
应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判决。

吴冰冰律师

最近帮助346人
1小时前
交通事故肇事者不赔钱怎么办
问题分析: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余金桥律师

最近帮助283人
1小时前
我去年借个别人钱一万,但是没有欠条,他也没还,是否可以强制要回?
问题分析:
起诉需要提供借贷证明。

王坚律师

最近帮助175人
1小时前
贷款买的房离婚怎么分?
问题分析:
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查看更多 热门文章